可接受的缺課理由
不可接受的缺課理由
i.生病
ii.合理的事假︰
i. 逃學
ii. 持續以生病為理由缺課,但未能提供醫生證明 (3 天或以上)
iii. 於上課日無合理原因回鄉或外遊
iv. 躲懶在家
v. 因遲到或未完成功課而不上學
vi. 辦理可於非上課時間進行的事務